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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粤港澳三方共同签署的《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9月3日正式生效,进一步推进三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以持续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量。

  合作协议书重点包括共建粤港澳珠三角空气质量监测平台、联合发布区域空气质量资讯、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环保科研合作,以及加强三地环保技术交流及推广活动。

  粤港澳三地还公布了区域空气质量发布新安排,除了增加粤港地区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外,位于澳门的大潭山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也正式加入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并将网络更名为“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以增加监测网络覆盖面和空间代表性。

  监测网络的监测站点会由16个增加至23个:粤方在原来1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再新增5个,港方在原来3个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新增元朗监测子站;澳门则加入位于氹仔的大潭山监测子站。监测网络除继续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4种主要空气污染物外,还会监测一氧化碳及细颗粒物。

  监测网络将会每小时发布各种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水平,以替代以往每天发布一次的“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同时,监测网络会提供粤港澳当地最新的空气质量评价指数:澳方和粤方会按照各自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法,每小时及每24小时发布澳方的空气质量指数和粤方的空气质量指数;港方亦会每小时发布空气质素健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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