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高技能人才网-最权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专业高技能人才的启航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培训

 

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取得注安证书,免试直接领A证和C证;取得建造师证书,免试直接领B证。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限为二年。

 

各市(地)、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将《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附件: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9月4日

政策解读


 

一、《办法》主要从哪几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总则,明确了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类别、各级住建部门管理权限;
二是考核发证,明确了申请考核条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类别的规定、考核内容、各部门考核职责、考核考点的设置、免试要求、考核命题及计分原则;
三是延续变更,明确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请变更、延续条件和内容;
四是监督管理,明确了各级住建部门管理职责、对考核缺考、违纪的处理规定、变更频繁引发的证件不足监管进行了规定;
五是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
二、什么条件可以免试直接申领建筑施工企业A、B、C证?
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员,可免试直接在系统申领建筑施工企业A、C电子证;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免试直接申领建筑施工企业B证。

件详情解读


 

第六条 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和年龄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建造师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与受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建筑施工企业聘用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已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不再提供社保材料。
(三)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受聘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第七条 新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只可以在机械、土建、综合类中选择一类。具有机械或土建单一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换发综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通过另一类安全生产考核。
第十一条 取得建筑施工类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同时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直接申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