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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35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要求,中央1号文件有关政策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35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2]13号)要求,中央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20项,参与落实44项,合计64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3个方面的10项重点工作、参与9个方面的11项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等明确如下: 一、中央1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 (一)我部牵头落实的20项工作任务 1.关于“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 工作措施:一是狠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二是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开展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仓储设施布局。实施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资金。三是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继续巩固50个县(市)、500个乡(镇)整建制创建试点,努力打造一批“吨半粮乡”和“吨粮县市”。在粮食优势产区选择5个产粮市(地),率先开展整市(地)高产创建试点,推进高产创建示范片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大力推进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项目。四是大力推进科技指导服务。扎实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重点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扩大培训规模;明确重点联系点,开展指导服务;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插和机收等作业。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加强“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和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力度。五是着力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科学抗灾,及时搞好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重点扶持500个规范化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全力推进蝗虫、小麦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和一些区域性流行重大病虫的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确保飞蝗不起飞成灾、疫情不恶性蔓延、重大病虫不暴发危害。六是加强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重点抓好水稻种子的余缺调剂,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农民利益。 进度安排:2月,召开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工作会议;3月,制定下发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方案;4月,启动实施“奋战六十天 再夺夏粮丰收”等三大行动;5月,制定西南玉米苗期、长江中下游早稻中后期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6月,开展技术指导,制定东北春玉米、长江中下游中晚稻、黄淮海夏播大豆、黄淮海夏玉米生产技术指导意见;7月,召开北方秋粮生产现场会;8月,召开南方秋粮生产现场会,制定东北玉米生长后期、东北水稻和南方中晚稻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9月,召开秋冬种生产形势分析座谈会和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10月,召开良种补贴项目总结会;11月,对各地增产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12月,组织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全年,根据农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 人:叶贞琴 责任处室:粮油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经济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药检定所、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2.关于“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1)关于“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 工作措施:一是启动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对水稻大棚(集中)育秧、小麦“一喷三防”、抗旱“坐水种”、玉米覆膜种植等关键技术应用进行补助,大力推广关键技术,制定下发《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二是加强关键农时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在春耕春播、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做好抗灾物资技术准备。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信息,指导做好小麦条锈病、油菜菌核病、水稻“两迁”害虫等病虫害防控。三是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季节的技术指导意见。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落实减灾技术措施,抓好全程技术指导服务。根据灾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帮助、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四是积极争取农业抗灾救灾支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并下拨防汛抗旱资金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及时调剂调运救灾备荒种子,支持各地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五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农业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和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典型经验等,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2)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工作措施:一是扶持一批防治示范组织。以统防统治示范县为带动,加大对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技术和物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500个示范组织,力争带动发展3500个组织。二是评选一批骨干防治组织。评选100个专业化统防统治骨干组织,探索树立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等先进典型,引领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规范化发展。三是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遴选确立100个示范区,通过药剂补助、作业补助等政策扶持措施,推动大规模推广应用,为专业化统防统治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培养一批防控实用人才。开展大规模植保技能培训,培训5万名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人员,为统防统治提供实用人才。五是完善资金扶持专项。与财政部联合开展重大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植物疫情防控支持政策调研,完善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补助政策,加大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支持力度。 进度安排:1月,组织制定《2012年农业气象灾害预判及应对工作意见》;1-12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月,启动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项目”政策;2-10月,据灾情分区域适时召开相关会议或下发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通知;2-12月,制定田间管理和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3-10月,开展督查、指导服务;4-5月,制定防治示范组织扶持方案;4-10月,开展技术培训;5-10月,制定骨干防治组织评选办法,并完成评选工作;6月,筛选无害化防控技术。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 人:叶贞琴 责任处室:农情信息处、植保植检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农垦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药检定所 3.关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和“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1)关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规划,继续开展“三园两场”创建。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6个。新建一批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000个,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00个。二是召开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筹办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实施“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新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15000个,新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300个。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发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目录》。三是继续加大对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菜篮子”工程设施设备补贴力度,启动实施农业行业科技项目和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研发设施农业技术装备,开展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培训。四是编制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规划,部署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构建农业标准信息数据库,开展农业标准清理和制修订工作。新制定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400项。 2)关于“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积极争取发展改革委尽快完成二期规划批复。加强质检体系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和管理,组织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督导调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机构审查认可工作,开展监督评审和飞行检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检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组织举办地市级质检项目建设启动会暨项目实施培训班和3期县级质检站负责人培训班。组织举办1-2期部级质检机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培训班以及1期定点扶贫地区检测人员培训班。二是加强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争取发展改革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投资纳入质检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通用规范》。三是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评估,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计划。明确国家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职能定位,强化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考核认定,抓紧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认定一批风险评估实验站,对农产品风险隐患实施全天候、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建立舆情监测制度,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人:马爱国 责任处室:标准处、监测处、监管处、应急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全国畜牧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4.关于“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2012年海南省冬季瓜菜生产基地投资计划下达工作,推动《海南省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建设规划》的落实和瓜菜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做好2012年种子工程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投资计划下达等相关工作。三是继续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推动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带动增产增效、提质增效。四是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的相关工作。 进度安排:2月底前,完成种子工程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批复工作;3-11月,落实项目区域,培训合作社、龙头企业及农业部门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4月底前,完成种子工程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工作;5月,制定印发蔬菜标准园创建验收办法;6月底前,完成海南省冬季瓜菜生产基地投资计划下达工作;9-10月,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督导。 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 人:钱克明 责任处室:行业规划一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种植业管理司、财务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5.关于“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调控预案,推动标准化规模养殖、能繁母猪补贴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扶持政策落实。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争取扶持牛羊肉生产政策措施,支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三是组织实施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保障主要畜产品的市场稳定供给。四是落实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为奶牛生产提供优质饲草。五是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养殖场户搞好饲养管理,提高畜禽生产水平。 进度安排:3月,修改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制定《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总体规划(2012-2015年)》,强化生猪等主要畜禽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4月,争取有关部门下达标准化规模养殖、能繁母猪补贴、畜牧良种补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等扶持项目方案;5-6月,下发标准化养殖扶持资金申报方案,召开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工作会议,下发《201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7-9月,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1-12月,开展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畜牧业司 人:王智才 责任处室:畜牧处、奶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发展与科技处、监测分析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农垦局、全国畜牧总站、草原监理中心 6.关于“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 工作措施:一是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江苏、浙江等14个省(区、市)的55个已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单位实施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试点,进一步促进示范场标准和质量提升。二是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下发《农业部关于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提高远洋渔业装备水平、推动渔船及船用装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作为“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发展重点。鼓励各地加快远洋渔船建造更新,年内投产80艘专业远洋渔船。积极与发展改革委沟通,完善远洋渔船中央投资补助政策。三是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努力解决渔政队伍依法执法和经费保障上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渔政队伍人才建设规划和三年培训计划。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渔政队伍“五统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渔政执法装备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在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渔业局 人:赵兴武 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养殖处、远洋渔业处、督导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7.关于“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 工作措施:一是扩大补奖资金规模。扩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将补奖政策扩大到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五省的牧区半牧区县,实现补奖政策全覆盖。二是落实政策执行制度。制定补奖政策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保障制度,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开展进村入户联系活动。选择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等省区的7个牧业村,了解补奖资金发放、禁牧及草畜平衡和草原承包任务落实情况。四是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地方认真贯彻落实草原补奖工作目标,分赴内蒙古等8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工作。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和补奖资金管理子系统,增加省、地、县三级资金落实情况定期填报功能,构建牧草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子系统。 进度安排:3-4月,制定补奖政策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办法;3-6月,完成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补奖资金管理子系统建设;3-10月,开展进村入户联系活动;5-7月,对落实草原补奖政策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7-9月,完成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牧草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子系统建设;10月,指导草原补奖机制启动工作。 牵头单位:畜牧业司 人:王智才 责任处室:草原处、行业发展与科技处、畜牧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 8.关于“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和“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 工作措施: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关于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措施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保护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二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探索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管理和服务,引导承包农户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测工作。 进度安排:6月底前,研究起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12月底前,指导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和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孙中华 责任处室:经营体制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9.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登记试点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登记试点方案,加强情况调度和监督检查,开展登记法律政策和技术培训,指导50个试点县(市、区)继续扩大登记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稳步扩大登记试点地区。二是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下一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意见。 进度安排:6月底前,召开座谈会,部署登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登记试点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12月底前,研究提出登记工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培训,总结全年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健全登记制度的意见。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孙中华 责任处室:经营体制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 10.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体系“十二五”454项重点任务和950项产业基础平台数据库建设任务。二是探索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地方创新团队联合协作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国家体系与地方创新团队对接工作,形成既有协同任务,又有合理分工,贯通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扩散的完整科技链条。三是积极推动体系内各学科间的联合协作。推动同一体系不同学科间的联合协作,围绕重点任务开展联合研究,合力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主要粮食作物类、油料作物类、纤维作物类、园艺作物类、畜牧业和渔业等相关体系间的联合协作,联合建立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推动体系纵深发展。四是落实好全国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建设10000个产业技术示范基地,组织遴选并示范展示100项农业轻简化实用技术,开展10万名基层农技骨干人员和种养大户培训。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产业技术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发展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1.关于“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 工作措施: 转基因重大专项:一是认真做好转基因专项2013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条件能力建设三方面内容。组织召开项目执行专家组专题研讨会和转基因专项实施推进会,科学编制“十二五”后三年实施计划。采取“发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遴选确定立项重点课题。完成2013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二是完成课题合同签订,做好重点课题验收工作。及时与2012年立项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书,按时启动实施立项课题。对2009年立项项目(课题)开展验收,客观评价专项重点课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开展专项成果田间展示和宣传活动。组织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和生物安全5个项目执行专家组,就水稻、玉米、小麦、大豆4类作物的转基因新材料和新品种,按作物分性状对专项成果进行现场集中展示,加大专项成果推介和科普宣传力度。四是组织专项项目总结汇报。组织项目执行专家组开展专项项目自评估,召开专项咨询委员会和总体组专家会议,邀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共同对转基因专项10个项目进行集中总结汇报。五是做好千人计划推荐工作。组织转基因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认真研究人才引进的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编制和完善人才引进申报材料,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六是认真准备国务院重大专项推进会工作汇报。认真总结专项进展和组织管理机制创新等核心内容,做好向国务院汇报的准备工作。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一是继续组织好有关行业司局,围绕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深入论证,理清思路,研究提出一批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和区域重大问题项目,补充和完善“十二五”行业科技重点项目计划。积极协调科技和财政部门,着重设立一批区域发展重大项目、防灾减灾、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等产业共性技术项目。二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科技管理工作,加大对186个在研行业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 进度安排: 转基因重大专项:2月,开展重大课题执行情况自评估;3月,发布课题验收通知;4月,召开转基因重大专项实施推进会,编制2013年度实施计划,启动实施2012年立项课题;5-6月,发布2013年度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开展立项咨询论证工作,完成2013年度实施计划编制;7-10月,开展专项成果田间展示和宣传活动,完成2009年立项重点课题和条件能力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完成2013年立项课题预算编制工作;8-12月,配合科技部做好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工作,开展重大课题中期评估和在研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检查,完成“千人计划”人才引进遴选等工作。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1-4月,完成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建议项目遴选;5-7月,将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建议项目报科技部、财政部;7-11月,做好协调工作,力争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项目数和经费数超过2012年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处、产业技术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种子管理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2.关于“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 工作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开展“两证”清理和检查,组织省际联查,查检新的两证办法执行情况、不合格企业清理情况、两证核发程序的规范性,加大对不合格企业清理力度,淘汰一批小、弱、乱企业。二是加强种子企业指导服务。开展部颁证种子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培训和中小种子企业投融资意向摸底调查,为有意向企业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进度安排:2月,组织部颁证种子企业培训班,开展中小种子企业投融资意向摸底调查,为有意向企业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10月,开展“两证”清理检查。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种业发展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 13.关于“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 工作措施:一是编制《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二是组织编制《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有序组织落实种子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储备项目评审、再建项目监督检查,提高项目建设效率。三是编制甘肃、四川、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规划,推进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四是配合发展改革委,争取启动千亿斤粮食规划甘肃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四川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和海南南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五是召开制种基地建设现场观摩会。六是配合有关司局开展粮棉油生产大县品种布局信息的调研工作,做好粮棉油生产大县品种与技术需求方面的信息调查、收集与分析工作。七是编制粮棉油生产大县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方案。 进度安排:2-3月,开展粮棉油生产大县品种布局信息的调查、收集与分析工作;4月,启动三大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方案;5-6月,组织修改完善三大基地建设规划;7-10月,做好《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论证、修改等有关工作,开展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等有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12月,争取年底前发布《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根据发展改革委意见修改完善《种子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完成2013年种子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发展计划司 人:张延秋、钱克明 责任处室: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发展计划司行业一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 14.关于“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和“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沟通协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实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覆盖”;组织起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岗位管理。二是研究起草关于推进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意见,进一步完善乡镇兽医公共服务机构用人机制;开展乡村兽医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的服务本领。三是汇总各地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产指导篇》,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投入品。 进度安排:2-5月,召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现场会;6-12月,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完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起草推进乡镇兽医站标准化建设意见,举办乡村兽医和村级防疫员师资培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自查,组织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行专项督查,编制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产指导篇》。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全国畜牧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5.关于“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和“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 工作措施:一是争取资金支持。争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支持,落实中央1号文件对乡镇推广机构工作经费和条件建设的政策要求。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负责总体方案制订、综合协调、政策研究、资金落实和督导检查,并对省级农业部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情况实行延伸绩效管理,确保实现“一个衔接、两个覆盖”的目标。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推动省级财政、农业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对示范县的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奖励先进、滚动管理、末位淘汰;推动各示范县加大对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的考核力度,建立奖励和淘汰制度。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分别设立部省级农技推广专家组,负责制定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开展对示范县的技术指导工作;抓紧落实2012年中央投资,指导各省农业部门开展项目申报实施准备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与投资计划下达,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 进度安排:1-2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2-12月底前,组织项目实施,开展管理人员培训,督促各级农业部门和项目县抓好工作落实;12月底前,完成项目总结,开展项目宣传。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16.关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工作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继续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选拔培养,研究出台《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评选产生第一批后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并予以扶持,举办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训班,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成员赴国(境)外开展培训。二是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行业科研专项、产业技术体系和重点实验室学科群建设等,给予科研经费等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业科研创新团队。 进度安排:3月,组织举办首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训班;7月,出台《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管理办法》;10月,组织评选产生第一批后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 人:曾一春、白金明 责任处室: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科技教育司高新技术处、产业技术处、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发展中心 17.关于“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 工作措施:一是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实施,探索建立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类项目,强调理论、方法创新,注重学术引用率;对应用研究,强调实用性,注重技术使用率、成果覆盖率。二是在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审中坚持科学导向,突出在生产一线的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引导农技推广人员紧贴农业生产开展推广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推荐评审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进度安排:1-6月,结合相关项目组织实施开展项目评价政策调研;7-12月,总结相关项目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18.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情况调查,摸清乡镇推广机构目前空编数量、未来5年内自然减员等情况,了解各地对特岗人员的需求。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全面了解各地特别是基层对实施特岗计划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协调,争取中央财政落实支持经费。四是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做好组织实施。 进度安排:2-6月,开展调查,摸清各地需求,听取各地意见和建议,争取中央财政经费支持;7-12月,完善实施方案,启动特岗计划试点。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9.关于“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和“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 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加快培养农村发展带头人,全年举办31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二是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培训需求,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民300万人以上。三是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各地制定农业农村人才规划,设立农村人才培养项目,扩大培训覆盖面。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 :曾一春、白金明 责任处室: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科技教育司教育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 20.关于“着力解决水稻机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机收等突出难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和“加强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适用性、便捷性、安全性”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问题研究,提出甘蔗、棉花、马铃薯等重点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二是大力推广水稻集中育秧,广泛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重点加快双季稻产区的机插秧技术推广,力争全国机插秧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28%。三是完善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重点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机播、机收技术示范推广步伐。四是积极推进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播、机耕、植保等领域扩展,不断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益。以华北、东北地区为重点,积极组织玉米跨区机收作业,力争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38%。五是协调争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对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技术研发予以支持;争取在农业行业科研专项中增加农机化科研项目,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逐步增设农机岗位专家。六是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研究建立农机化作业水平考评机制,新建续建一批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县。七是推进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加强对103个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的指导,提升设施高效生产和设施健康养殖科技水平。八是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人:宗锦耀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生产管理处、科技教育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二)我部参与落实的44项工作任务 1.关于“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项目”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总体方案制定、综合协调、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和总结宣传。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田。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实施重点、难点,超级稻研究部分组织优势团队开展联合攻关,超级稻示范推广部分重点加强万亩示范片建设,促进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三是强化机制创新。完善多学科互动的协作机制,坚持“多方联动”的示范推广工作机制,完善考核和奖惩机制。 进度安排:1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12月,组织项目实施,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抓好工作落实;12月底前,做好项目宣传总结。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 人:白金明、叶贞琴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发展中心 2.关于“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国棉花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及时组织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批复、投资计划申请等工作,适时组织专家对已完工和正在实施的棉花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检查。二是配合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和下达工作。 进度安排:6月,组织各省申报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8月,对上报的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评审;9月,对符合条件的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按照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开展投资计划申请等工作。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 人:钱克明 责任处室:发展规划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科技教育司 3.关于“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明显提高” 工作措施:一是及时了解分析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规模和结构,以及重大政策项目投入情况。二是积极与财政部沟通协调,着力加大财政支农投入中用于农业生产的支出,增加农财两部共管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我部参与研究实施的重大财政支农政策的资金规模。三是认真分析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科技的投入情况,重点争取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公益性行业科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农业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力度。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司、发展计划司 人:李健华、钱克明 责任处室:预算处 协办单位:科技教育司 4.关于“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一是认真了解和分析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的情况,初步确定农业科技投入争取的目标和重点。二是组织有关科研院校的专家召开座谈会,研究提升创新农业科技投入、农业科研能力的思路和措施,促进农业科技政策项目化。三是积极协调和争取财政部进一步增加公益性行业科技、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农业科技重大专项的投入规模。 进度安排:2-3月,收集和分析财政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的情况;2-4月,召开专家座谈会;4-12月,积极与财政部沟通争取扩大农业科技专项投入。 牵头单位:财务司 人:李健华 责任处室:预算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科技教育司 5.关于“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和“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 工作措施:一是及时研究提出增加农业补贴的建议,与财政部进行积极沟通协调。二是及时了解中央财政安排农业补贴的情况,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三是根据农资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测算增加补贴的情况,积极推动财政部落实。四是积极争取预算,抓紧对农作物良种补贴进行结算,并报送财政部。五是抓紧制定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花生良种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下发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秋收前落实预通知剩余资金。 进度安排:1月,提出增加农业补贴建议;1-2月,配合财政部预拨农业补贴;3月,推动财政部增加安排农资综合补贴;5月底前,完成全部实施指导意见的制定下发工作;9月底前,落实预通知剩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牵头单位:财务司 人:李健华 责任处室:预算处、专项资金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 6.关于“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与财政部进行沟通协调,研究提出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建议。二是及时了解中央财政大县奖励资金安排情况,配合做好资金测算下达工作。 进度安排:1月,提出建议方案;3月,了解奖励资金安排情况;4-6月,配合做好资金下达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司 人:李健华 责任处室:预算处 协办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 7.关于“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争取扩大实施范围。继续在内蒙古等8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争取将政策扩大到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五省的牧区半牧区县。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补奖政策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办法,落实政策执行责任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补奖资金及时发放到牧民手中。 进度安排:3-4月,制定并下发补奖政策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办法;3-6月,完成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补奖资金管理子系统建设,增加省、地、县三级资金落实情况定期填报功能;5-7月,对有关省区落实草原补奖政策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7-9月,完成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牧草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子系统建设;10月,指导草原补奖机制启动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司 人:李健华 责任处室:专项资金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科技教育司、畜牧业司、草原监理中心 8.关于“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工作措施:一是与国务院农村综改工作小组、财政部联合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视频会议,对规范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进行部署。二是积极开展有关调研,围绕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加大财政奖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中央财政奖补标准提出政策建议。 进度安排:4月,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视频会议;5-8月,开展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引导和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调研。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孙中华 责任处室:农民负担管理处、农民负担督查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农垦局 9.关于“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展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通过培育机构、创新产品、强化扶持,推动金融机构拓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强化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扶持。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人:张红宇 责任处室:体制改革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乡镇企业局、渔业局 10.关于“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的宣传教育,开展知识产权基本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二是支持农业科技专利评估机构,加强对农业科技专利评估机构的指导,逐步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评估方法和体系。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探索试点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乡镇企业局、科技发展中心 11.关于“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和“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调研,紧密跟踪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增加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争取将渔业保险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三是总结推广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的经验和做法。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人:张红宇 责任处室:体制改革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渔业互保协会 12.关于“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工作措施: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参加法律修改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小组会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农业部对法律修订的具体意见。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人:张红宇 责任处室:立法协调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种植业管理司、农垦局 13.关于“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地方农业部门召开论证会,研究提出一批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和区域重大问题项目,补充和完善“十二五”行业科技重点项目计划。积极协调科技部、财政部,着重设立一批区域发展重大项目、农村能源、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等产业共性技术项目。二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科技管理工作,加大对186个在研行业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和落实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产业技术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14.关于“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部属“三院”改革发展有关情况调查,全面了解“三院”改革发展最新进展。二是加强与科技、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温家宝同志关于农业科研机构转企问题的批示精神,跟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争取农业科研单位的公益性定位,落实有关政策。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15.关于“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和“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 工作措施:一是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等重大项目实施,建立以需求定项目、以任务定经费的科研立项机制,在重大应用技术研究领域实现“课题来源于实际、成果应用于生产”,逐步形成需求与研究互为因果的良性循环。二是针对农业科研创新周期长、成果产出慢、风险高的特点,合理安排科研经费,探索择优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的支持机制,对实施进展良好的项目和研究团队予以连续滚动经费支持。三是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类评价机制,对不同机构、不同项目、不同人员等进行分类评价。对应用技术研究领域科研项目评价时,淡化SCI、专利、获奖等评价标准,突出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和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引进用户评价模式,吸收行业管理部门、技术推广、行业协会等技术用户参与评价。 进度安排:1-6月,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公益性行业科研(农业)专项等项目择优委托和竞争答辩相结合的立项机制,开展转基因重大专项等项目实施成效评价研究;7-12月,总结相关项目立项、评价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立项、评价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 16.关于“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 工作措施:积极争取科技部、财政部在国家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各类计划中增加农业科研领域的比重,加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等科研计划项目实施力度,增加中央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国家和地方各级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开展农业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处、产业技术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 17.关于“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 工作措施: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调查研究,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推动企业等社会力量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为农业科技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政策体系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 18.关于“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鼓励科研单位参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培育有发展苗头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二是协助科技部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实地考察、评估,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单位。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 19.关于“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要求,增加涉农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数量,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和落实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按照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和产业需求对学科群内各个实验室、实验站进行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参照指导性标准,尽快制订好每个实验室的具体建设方案,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在单个实验室、实验站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学科群建设方案。二是提升重点实验室的科研能力。编制《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力争硬件建设水平得到稳步提高。推动农业部科研经费逐步向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性任务方面倾斜,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等将探索由学科群来联合承担的机制。三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实验室之间、重点实验室与涉农企业、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之间,建立联合运行机制。引导推动各学科群对运行机制进行个性化创新。完善重点实验室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办法,建立以对产业发展、对区域经济支撑为依据的绩效评价体系。 进度安排:3月前,完成各学科群的启动工作;4月前,组织各学科群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5月前,完成全国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6月,审定批复各学科群建设方案;7月,向财政部汇报有关工作,争取支持;8-11月,推动工作开展;12月,阶段性小结。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高新技术处、产业技术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 20.关于“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和“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国家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推进气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农业气象灾害联合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充分发挥我国全球农业温室气体研究联盟等机构作用,提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提高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资源环境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种植业管理司 21.关于“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推进力度,启动实施2012年立项课题,完成2013年立项实施计划,重点支持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棉花等5大作物。二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依托水稻、玉米、小麦等34个种植业体系的育种功能研究室,开展育种、良种繁育、种质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研究,稳定支持育种岗位科学家的技术研发和成果示范。三是努力加大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在种业领域的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种业项目立项。四是通过加强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鉴定与育种实际紧密结合,提高作物种质资源利用效率。收集与引进作物种质资源5000份,对10000份作物种质资源的基本农艺性状进行鉴定评价,编目繁种入库种质资源10000份。通过现代生物技术与常规技术的有机结合,创制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等作物新种质100份,强化展示示范。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张延秋 责任处室:品种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 22.关于“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财政部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二是配合财政部加强基金的运作指导和监管工作,使基金真正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探讨支持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 进度安排:3月,推动科研院所与种子企业签订玉米种业科企合作协议,成立科企创新公司,组织召开种子企业科技人员培训会和玉米种业科企联合试验方案专家论证会;4月,组织召开科企合作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5-6月,组织开展调研;6月,达成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合作意向;10月,建立种业发展基金,签订合作意向书;10-11月,总结玉米种业科企合作经验和做法。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种业发展处、品种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 23.关于“对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保监会确立种子生产保险研究课题,对开展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所遇到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二是以杂交水稻制种保险为突破口,在安徽、湖南等地开展试点。三是加快《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和《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推动两个办法尽快出台。四是积极向财政部汇报有关工作,争取财政支持,将现有储备补贴由现行的每斤1元增加到3元。 进度安排:4月,配合保监会制订课题研究内容;5月,组织人员开展储备工作摸底调查;6月,配合保监会赴安徽、湖南等省调研;6-7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完成送审稿;10月,对安徽、湖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的试点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大规模开展种子生产保险的建议。 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 人:张延秋 责任处室:综合处、市场监管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农垦局 24.关于“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 工作措施:一是推动相关政策落实。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重点抓好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政策落实和农业行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落实。二是开展统计分析。全面了解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三是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农技推广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对落实好“一衔接”政策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做好指导服务。积极指导各地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农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争取财政支持,尽快兑现农技人员的绩效工资。 进度安排:6月,组织开展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统计分析;7-8月,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其他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 人:曾一春 责任处室:劳动工资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5.关于“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 工作措施:一是争取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对冬小麦主产区实施“一喷三防”、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南方早稻集中育秧、东北地区实施抗旱“坐水种”、西南干旱地区玉米覆膜、“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等关键技术应用给予补助,大力推广关键技术,有效减轻自然灾害损失。二是制定实施指导意见。会同财政部制定下发《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政策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对象、补助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司 人:李健华 责任处室:专项资金处 协办单位: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 26.关于“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 工作措施一是召开三院和相关事业单位参加的科研院所参与农技推广的座谈会,对现有的科技服务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二是督促三院等单位出台本单位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服务的管理办法,使科技服务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出台鼓励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服务的指导意见。 进度安排:4-5月,召开座谈会;6-9月,围绕科技服务好的典型和做法开展分区域调研和座谈;10-12月,督促三院出台本单位开展科技服务的鼓励办法。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7.关于“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 工作措施:一是总结现有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服务绩效考核成型的制度措施。二是鼓励三院制定本单位将开展科技服务绩效纳入到科研人员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三是配合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制定全国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服务绩效的工作考核指导意见。 进度安排:4-6月,开展座谈和调研;7-12月,督促三院出台本单位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绩效的工作考核办法。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8.关于“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工作措施一是总结部属单位科技人员在农村创业,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合作组织好的典型和做法。二是配合科技部等部门做好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业的相关工作。 进度安排:4-8月,就农业部部属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开展调研和座谈;12 月底前,做好总结。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乡镇企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29.关于“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 工作措施:一是尽快与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了解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分工安排和进度要求。二是围绕我部承担任务,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农业系统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信息化推进处 协办单位:信息中心 30.关于“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工作措施:积极配合教育部的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共同开展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的遴选、审批和建设工作。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教育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 31.关于“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和“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配合教育部研究高校涉农专业学生的奖励政策和补贴标准,给予倾斜支持。二是配合教育部研究对农村地区定向招生政策。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教育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 32.关于“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工作措施:一是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二是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 人:曾一春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 33.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工作措施:一是依托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配合教育部开展调研,提出有关促进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建议。二是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引导农业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培养高技能农业人才。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教育处 协办单位:人事劳动司、财务司 34.关于“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给予适当物化技术补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总结各地经验模式,并加以推广。总结北京“全科农技员”、福建省“农民技术员”运行机制,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应用。 进度安排:4-12月,培育科技示范户,调研总结相关模式;12月,开展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5.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推进农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关于推进农民创业带就业促增收的意见》。二是加强农民创业联系点工作。建立16家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按照“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建设一批创业基地、培育一批创业典型、培训一批创业主体、建立一个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试点。进一步总结农民创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推动全国农民创业做好政策建议储备。三是开展农民创业培训。支持各级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乡镇企业局 人:张天佐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 36.关于“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 工作措施:一是增加抗旱节水机械设备补贴品目。在2011年中央资金补贴离心泵、潜水泵、抗旱机泵、喷灌机、微灌设备、水井钻机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将灌溉用过滤器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对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的补贴支持力度。二是深入开展农田节水示范活动。争取新增部、省共建节水农业示范区30个,集成一批简便适用的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全膜覆盖、耕蓄水保墒、水肥耦合、水肥一体化、测墒用水、自动灌溉等关键节水农业技术,探索建立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相结合,良种良法相配套的有效模式。三是启动节水增粮行动。配合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启动实施“东北四省节水增粮行动”。 进度安排:1月,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3月,编制印发《农业部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全国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3-4月,举办3期农垦系统滴灌节水技术培训班;4月,下达旱作节水技术示范项目资金任务;4-6月,启动实施“节水增粮行动”,举办旱作节水农业示范项目管理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班,召开土壤墒情会商会;7-9月,开展节水农业项目检查与巡回指导,组织召开全国节水农业技术示范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会,召开土壤墒情会商会;10-11月,开展秋覆膜落实情况和节水农业项目检查与巡回指导;12月,开展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 人:叶贞琴 责任处室:耕地与肥料管理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37.关于“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贴试点”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省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贴试点。二是推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指导各地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制定或修订各省(区、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细则,编制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交流与指导,推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由试点示范转向全面实施。三是组织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对农民应用秸秆还田技术、种植绿肥、改良土壤予以补贴,在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补充耕地后期培肥,开展补充耕地后期培肥改良试点,引导各地将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与测土配方施肥、高产创建等项目结合实施。四是开展耕地质量监测,指导各地加强耕地质量区域站和国家级耕地质量建设,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耕地地力评价工作,组织专家对监测、评价结果和测土配方施肥数据进行研究,分析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耕地质量状况年度报告。 进度安排:4月,召开全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会;6-11月,推进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召开工作座谈会,组织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起草完成耕地质量状况年度报告;协同国土资源部做好基本农田划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相关工作;12月,开展工作总结。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 人:叶贞琴 责任处室:耕地与肥料管理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农垦局 38.关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 工作措施: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提出的有关扶持措施。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人:宗锦耀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财务司 39.关于“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工作措施:组织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调研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进度安排:全年不定期开展调研。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市场流通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 40.关于“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和“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 工作措施:一是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制定下发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编制补助项目的技术方案,指导省级农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业合作社直销试点城市,支持专业合作社在产地建设仓储保鲜设施,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或连锁店,提高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组织对实施省份和有关县市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管理程序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销对接培训班,开展“农社对接”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和专业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建立有关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奖补设施的电子档案管理。推进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信息科技,强化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获取能力。二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直供直销网点。选择50个试点城市,开展合作社直销试点建设,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信息科技,强化合作社市场信息获取能力。推动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和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开展合作社鲜活农产品对接培训班,宣传合作社发展成就和“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成果。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乡镇企业局、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张天佐、孙中华 责任处室: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专业合作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规划设计研究院 41.关于“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确定蔬菜品种分类目录并印发相关文件。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地区加强跟踪并开展专题调研。 进度安排:1月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印发免除蔬菜批发市场和零售环节增值税文件。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试点工作研究报告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市场流通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 42.关于“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夏粮、早籼稻和中晚稻集中上市前,出台小麦、早籼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督促各项政策落实。二是加强监测预警。继续开展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的价格监测和分品种监测预警工作,定期上报监测预警信息,在预案启动期间,做好重点省份最低收购价的监测及反馈工作。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间,组织开展调研,对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出建议。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运行监控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 43.关于“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临时收储,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和“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 工作措施:一是在玉米、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集中上市旺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出临时收储政策建议。二是根据猪肉市场变化情况,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生猪市场调控预案,并提前做好生猪价格过度下跌预案的启动工作。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四是为稳定食糖市场,推动国家在新榨季对食糖实行临时收储政策。五是关注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市场波动,推动有关部门探索研究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建议。六是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收获的关键季节,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动态。七是继续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认真搞好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月度监测工作,强化深度分析研判,加强信息发布工作,防止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运行监控处 协办单位:国际合作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 44.关于“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工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宣传报道。组织相关部属媒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通过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在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为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拓宽“三农”读物覆盖面。结合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书屋建设,做好有关图书的投标和配送工作。通过“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项目渠道,积极争取更多的农民读者群,扩大《农村工作通讯》、《农民文摘》、《农产品市场周刊》等刊物在基层的覆盖面,为农村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务。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送报刊、图书下乡活动。积极推进“三下乡”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送《农民日报》下乡活动,向西部地区和东中部产粮大县的党支部(村委会)全年赠送20万份《农民日报》。继续向进城务工农民和参加农民工培训的农民赠送《农民文摘》(增刊)300万册。配合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书海工程”等公益活动,向农村捐赠价值100万元科技图书。四是提供丰富多样的农村文化产品。组织开展“全国农民春节晚会”、“新农村电视艺术节”、“乡土盛典”等一系列面向农村的大型文化活动,组织创作故事片《鼓魂》和纪录片《相亲》,为农村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厅 人:陈萌山 责任处室:宣传信息处 协办单位: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村杂志社 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一)我部牵头的3个方面重点工作 1.关于“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扩大紧缺、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 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将监测范围扩大到《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580个重点县,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新建一批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标准园,召开全国蔬菜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对近几年蔬菜集约化育苗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抓好南菜北运、西菜东调、设施蔬菜等重点区域的指导服务,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突发重大天气事件和重大病虫害灾区,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二是切实抓好畜牧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争取牛羊肉生产扶持政策措施,支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组织实施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落实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提高畜禽生产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渔业建设。新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00个以上,开展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新建一批大宗品种和优势品种遗传育种中心和原良种场。加强基层水生动物病害防治队伍建设,科学制定水生动物疫情监控计划。开展水产苗种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告检测结果,对阳性样品依法查处。支持专业化、标准化远洋渔船建造,推动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 人:叶贞琴、王智才、赵兴武 责任处室: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畜牧业司畜牧处、奶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发展与科技处、监测分析处,渔业局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养殖处、市场与加工处、远洋渔业处 协办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农药检定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实施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力度,让扶贫对象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武陵山区定点扶贫开发工作,积极筹备召开农业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二是认真开展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扶贫攻坚联系工作。三是结合部门职能与分工,扎实推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涉及我部相关各项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乌蒙山、秦巴山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规划编制及修改工作。五是发挥行业优势协助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开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六是组织专门调研组,分别赴武陵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深入调研。七是组织开展定点扶贫地区农牧业管理干部培训班。 进度安排:2月,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研究编制武陵山片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规划相关事宜,召开规划编制工作研讨会;3月,组织开展部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地调研;5月,召开农业部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6月,筹备组建农业部片区联系工作机构;11月,举办武陵山定点扶贫地区农牧业管理干部培训班。 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 人:钱克明 责任处室:资源区划开发处 协办单位: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经济与信息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2.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3)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围绕抗病虫、抗逆、高产、高效等育种目标,加快推进良种繁育,促进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二是着力突破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突破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突破应对农业灾害重大关键技术、提升防灾减灾技术水平,突破节本增效关键技术、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进度安排:1-3月,开展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需求调研;4-6月,研究确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支持范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研发目标与工作任务;7-10月,争取中央财政支持;10-12月,启动实施批复项目。全年,加强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在研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管理,做好项目最新研发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工作,督促各级科研部门抓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新规程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产业技术处、高新技术处、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局、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4)完善农业技术补贴制度,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到田到户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年内积极争取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二是强化政策落实。会同财政部制定下发相关政策落实实施指导意见,具体明确补助范围和内容、补助标准和对象、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等,在实施方式上注重推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到田到户。三是完善现有政策。适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等重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督导,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补贴机具的确定、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经销商管理、创新试点情况、信息公开等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现有管理办法。 进度安排:3-5、8-10月,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项督查;5-9月,开展购机户调查;9-10月,开展创新试点评估。根据农业生产需要,适时争取政策,下发实施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 人:李健华、白金明 责任处室:财务司专项资金处,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 5)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 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调研,召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现场会,出台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加强示范区建设指导。二是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印发农业项目资金和开发性金融倾斜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安排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示范区非产粮大县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建设投入支持。三是制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现代化进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考核评价,发布2011年度发展报告,加强示范区建设管理。四是开展示范区与农业科研院所“结对子”活动,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在示范区优先推广应用。 进度安排:4月底前,开展第二批示范区建设调研;5月底前,印发农业项目资金倾斜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和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意见;6月底前,完成2亿元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和投资计划下达工作;7月底前,召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现场会,完成示范区与农业科研院所“结对子”活动,制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现代化进程考核评价办法》;8月底前,争取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9月底前,开展示范区农业现代化进程考核评价;11月底前,适时发布考核评价结果,编发2011年度发展报告。 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 人:钱克明 责任处室: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协办单位: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业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经济与信息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6)推进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创建 工作措施:一是在种植业方面,制定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及早拨付项目资金。组织专家论证并推介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主导品种,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抗灾增产关键技术。开展代耕代种、代防代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行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对示范片内的骨干农民进行培训,每个示范片明确一名技术负责人,推进高产创建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二是在畜牧业方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再创建10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落实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强化已挂牌示范场监管,完善示范场生产信息数据库。加强标准化示范场的宣传,总结推广各地推进适度规模养殖的有效模式,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在渔业方面,组织申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创建单位,并组织对第三、四批示范场开展复查。开展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实施水产原良种保存选育项目和亲本更新项目,开展主要养殖品种的保种选育,对青、草、鲢、鳙等重点养殖品种的重点苗种繁育场的亲本更新进行补贴。对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等重大水生动物疫病进行专项监测,全年计划采样共计2985个。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 人:叶贞琴、王智才、赵兴武 责任处室: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畜牧业司畜牧处、奶业管理办公室,渔业局养殖处、计划财务处 协办单位:农业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政指挥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3.关于“深化农村改革” 7)严格保护耕地 工作措施:一是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依法推进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和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进一步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开展登记法律政策和技术培训,指导50个试点县(市、区)继续扩大登记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稳步扩大登记试点地区;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基本农田的有关信息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中。三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抓紧研究制定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承包农户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紧制订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流转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测工作。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孙中华 责任处室:经营体制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8)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工作措施: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参加条例修改工作会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我部对条例制定的具体意见。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人:张红宇 责任处室:立法协调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种植业管理司 9)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 工作措施:一是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继续将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各类财政专项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优先安排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承担;加强辅导员、理事长等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二是扶持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前四批894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全面监测,强化动态管理和指导监督;宣传《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精神,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具体措施,督促各地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化服务。研究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思路框架,组织开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策研究,总结各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成功经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监测,了解掌握各地发展动态。四是发展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调研,关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推动有关部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农业保险立法。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孙中华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专业合作处、产业化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垦局、乡镇企业局 1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工作措施:一是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组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纠正部分省份按人均纯收入比例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推进国有农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规范议事程序,加强奖补资金监管,提高农场公益事业建设水平。二是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指导垦区积极探索国有农场社会职能移交途径,加快农场企业化改革;指导垦区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试点总结推广;指导行政化改革农场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处理好改革遗留问题。三是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总目标,以突破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切入点,与国务院综改办联合探索开展改革试点。 进度安排:3-4月,出台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意见,组织召开全国农垦国有农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暨农工负担监管工作现场会;5-8月,各省(区、市)开展检查和调研;5-9月,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9-12月,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国农垦国有农场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2012年,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孙中华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负担管理处、负担督查处 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农垦局、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二)我部参与的9个方面重点工作 1.关于“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 1)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 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不折不扣落实好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继续抓好50个县(市)、500个乡(镇)整建制创建试点,选择5个产粮大市开展整市(地)高产创建试点。推进高产创建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大力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制定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督导工作方案,推动各项政策和防灾减灾措施落实。二是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组织开展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绩效管理延伸评估考核。召开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指导大中城市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组织开展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座谈会,了解跟踪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进展。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叶贞琴、张合成 责任处室: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市场经济与信息司市场流通处 协办单位:农业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药检定所、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2)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同周边地区和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基地 工作措施:一是研究编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性规划,推动地方落实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稳定大中城市郊区蔬菜种植面积。二是加强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将监测范围扩大到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继续开展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化生产。三是稳定生猪生产,扶持牛羊肉生产,提升奶业生产水平,落实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能繁母猪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扶持畜产品生产政策,积极争取肉牛肉羊生产扶持政策,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四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项目,加强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 人:张合成 责任处室:市场司市场流通处、种植业司经作处、畜牧业司畜牧处、渔业局养殖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渔业局 3)认真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大型企业、社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增加零售网点,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菜店的扶持政策。二是选择50个试点城市,开展合作社直销试点建设,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或连锁店,提高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三是推进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信息科技,强化合作社市场信息获取能力。四是推动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和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五是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产销对接培训班,同时宣传合作社发展成就和“农社对接”等各种产销对接活动成果。 进度安排:按有关部门确定的进度开展,推动政策落实。4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农社对接”试点城市;7月底前,开展调研,推进农社对接和合作社宣传推介服务工作;6-12月,举办“农社对接”等各类产销对接和合作社展示展销活动,开展合作社培训;9-12月,研究评估“农社对接”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成效和合作社需求,总结宣传“农社对接”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牵头单位:市场经济与信息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人:张合成、孙中华 责任处室:市场经济与信息司市场流通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专业合作处 协办单位: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 2.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搞好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工作措施:一是配合发展改革委编制《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协助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归纳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分析判断耕地质量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对策措施,推动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二是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用标准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配合质检总局和发展改革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标准。三是积极参与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配合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并审核各地田间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为依托,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是切实加强农田节水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强化农田节水设施建设。五是指导垦区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连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重点进行病险水库的加固,排灌渠系、泵站、桥涵闸等到设施的修整与完善配套,提高建设标准。 进度安排:2月,印发《农业部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2-4月,部署农田节水示范活动,下达农田节水示范推广项目资金任务,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调研;3月,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土壤墒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4-5月,开展高标准农田规划编制调研工作,配合做好高标准农田通用标准制定工作;4-10月,召开农田节水示范项目验收暨现场观摩会,举办旱作节水和灌溉施肥技术培训班,开展农田节水示范检查活动;6-7月,组织申报并审核下达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投资计划;10-12月,总结各地有效方法;12月底前,完成高标准农田规划的编制报批和通用型标准的制定。 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 人:钱克明 责任处室:行业规划一处、发展规划处 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关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参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领导小组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切实减轻乡镇企业等涉农企业负担,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环境。二是加强乡镇企业差异化政策研究,针对乡镇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及时向国务院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乡镇企业局 人:张天佐 责任处室:产业发展处 4.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 6)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推广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开展农业生态补偿试点,在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及“三峡”库区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二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组织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推进生猪清洁养殖示范,实施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积极推动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以县市为单位,合理布局建设废旧地膜加工站(点),对废旧地膜回收利用进行适当政策补贴。推进蔬菜清洁生产工作,建设蔬菜废弃物发酵池、堆沤池,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蔬菜清洁生产技术。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指导肥料、农药的科学使用,支持鼓励购买高效低污染植保机械。积极发展健康和生态水产养殖,建立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推广养殖用水循环使用技术、废水处理技术。实施保护性耕作,防止土壤和肥料流失。三是推进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集成配套节肥、节药、节水等环境友好型技术,建立物业化长效服务机制。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继续实施公益性行业科技项目“主要农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与氮磷投入阈值研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技术及氮磷阈值研究,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进度安排:5月前,制定实施方案;6-11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公益性行业科技项目;12月,做好工作总结,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 牵头单位:科技教育司 人:白金明 责任处室:资源环境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局 5.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7)更加注重把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农民工就近转移就业和市民化的实地调研,总结调研地区农民工落户的政策措施,深入分析农民工落户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二是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监测,及时反映农民转移就业中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人:张红宇 责任处室:体制改革处 协办单位: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6.关于“全面加强人才工作” 8)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大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 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总结和宣传各地人才培养的好模式好经验,编印《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动态》,推出一批人才培养的案例。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继续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研究出台《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评选产生第一批后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并予以扶持,举办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训班,组织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成员赴国(境)外开展培训。三是加强部系统中青年干部培养。起草进一步加强中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部系统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四是强化农业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行业科研专项、产业技术体系和重点实验室学科群建设等,给予科研经费等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农业科研创新团队。五是落实中组部实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依托转基因重大专项和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荐引进“千人计划”人才,做好“外专千人计划”人才引进工作。 进度安排:3月,组织举办首期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训班,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座谈会;5月底前,制定《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6月,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10月前,组织评选产生第一批后1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按照中央组织部等部门的统一安排实施“千人计划”人选引进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 人:曾一春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协办单位:科技教育司 7.关于“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9)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中西部地区建设 工作措施: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按照工作要点做好引导高校毕业生开展支农工作。 进度安排: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工作进度。 牵头单位:人事劳动司 人:曾一春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8.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 10)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 工作措施:一是加快完善应急机制,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将应急处置措施细化到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健全部省联动、高效畅通的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培训,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二是以培育和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品种为目标,加强品种权保护,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三是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秋冬季行动,以及夏季百日行动,并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开展第八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事故总量持续降低,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进度安排:2012年完成以上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办公厅、科技教育司 人:马爱国、陈萌山、白金明 责任处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办公厅值班室,科技教育司执法处 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农药检定所、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9.关于“深化价格改革” 1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联合做好调研,结合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探索建立良性的农田水利运行管护机制,努力促进农业节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和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等方面取得成效,进一步减轻农民用水负担。 进度安排:4-8月,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开展农业用水合理计价调研;9-11月,配合有关部门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完善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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